長青會組織營運辦法

際茲高齡化社會本館為鼓勵更多年長者走出家門,融入社群,與人互動,並多接觸新知,藉以增進身心靈平衡,禆益健康,延緩老化,特組織「欣榮圖書館長青會」(簡稱欣榮長青會),訂定本辦法。

凡屬六十五歲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得隨時申請加入會員:

(1)本館現任志工。
(2)本館所屬任一讀書會現任會員,於申請入會近一年內參加聚會至少六次(含)以上者,以所屬讀書會簽到表為準。
(3)申請入會近一年內曾於本館所設研習班研習以所屬研習班簽到表為準。
(4)申請入會近一年內累計參與本館所舉辦講座、友善書市、父親節、母親節等活動三次(含)以上者,以相關活動報到單為準。
(5)申請入會近一季內,參加電影欣賞活動滿六次者,以換證入場時申明經本館紀錄為準。

欣榮長青會每季第一個月第一個星期五舉辦活動一次。活動含健行、郊遊、看電影或其他。每季視天候、會員興趣創新活動態樣。每次上述活動後,由全體與會會員於本館共享優質點心相互聯誼。

會員每次參與本館任一活動或長青會聚會,均須準時到場,全程參加,不得有遲到、早退、中途離席再出席等情事。如有違反,不問曾否簽到,一律視為缺席,受停權兩次,不得參加長青會之處分。

會員有報名參與長青會每季聚會活動之權利每次活動現場,由到場會員簽名,表示是否參加下一季活動。未到場或當場不能決定會員,得於一週內補行報名。報名後,如因正當理由不克參加者,應於活動日三天前預告,否則將受停權兩次不得參加長青會活動之處分。

會員入會後,有持續保有依第二條第1至第5款所示資格條件之一之義務,如繼續為志工、讀書會會員、研習班學員或參加活動、觀賞電影等。本館於每次聚會一週前,將逐一回溯審查,如不再具備第二條所示條件之一者,即當然喪失會員資格。

會員入會後得隨時請求退會。入會後如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近一年從未參加長青會聚會當然退會除名,不另通知會員經除名後,需於六個月後,始能具有重新申請入會資格。

本辦法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