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6.21第74次館務會議修訂
一、目的:為提倡傳統正當休閒娛樂,以舒解情緒,鍛鍊心智,相互切磋棋藝。
二、對象:凡國內對象棋有興趣者,不分性別、年齡、住居地,均可報名參加。
三、組別:分一般組與長青組等兩組。年滿55歲,可報名長青組。
四、比賽期間:自民國97年4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月冠軍賽於每月最後一週週六下午2:00起舉行。每季季冠軍賽於該季最後一場月冠軍賽之次週週六下午2:00舉行。年度擂台賽於98年1月10日下午2:00起舉行。
五、報名日期:自民國97年3月1日起至97年11月30日止,隨時均可報名。
六、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大勇路26號本館橋棋室或研習教室。
七、報名方式:分親自報名與傳真報名兩種:
(一)親自報名:填妥報名表(含附件),親送本館,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元。
(二)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含附件),連同保證金200元郵政匯票,以掛號郵寄本館(郵政匯票抬頭:「欣榮紀念圖書館暨玉蘭文化會館」地址:南投縣竹山鎮大勇路26號)收。郵資請自行負擔。
(三)保證金於依時到場參賽後,當場發還,否則不予退還。
八、擇期參賽:報名者於報名表自行指定欲參賽之月份。報名至遲應於指定之月冠軍賽一週前為之。報名後比賽一週前,如有正當理由,可請求改變參賽月份,但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
九、重複參賽:除已獲得季冠軍者外,可重複報名參賽以爭取出線。
十、冠軍產生:此項比賽分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等三季舉行。每月由初賽者產生月冠軍、每季由月冠軍產生季冠軍,年終由季冠軍產生第一屆欣榮盃擂台主。月冠軍賽採逐級單淘汰制,以三盤兩勝(和棋不計)決勝。對奕名單由本館公開抽籤決定,不得異議。季冠軍賽及年度擂台賽採循環制,季冠軍賽亦以三盤二勝決勝;擂台賽以五盤三勝決勝,和棋均不計。勝負積分相同者,以所輸盤數少者為勝。所輸盤數相同者,再賽一場決勝。
十一、遵守法則:對奕中應始終保持謙和莊重態度,不嬉笑、不言語、不悔棋、不抽菸、不嚼檳榔、非經許可不中途離席,違者經制止不聽時,裁判有權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宣布由對手獲勝,不得異議。民眾含參賽者親友均不得入場圍觀,違者裁判應予勸止或驅離。
十二、獎勵措施:初賽者由本館頒給紀念品。月冠軍一般組贈給獎金3,000元、長青組2,000元;季冠軍一般組獎金5,000元、長青組3,000元;擂台主一般組獎金12,000元、長青組8,000元,均另頒給獎狀或獎座。外地參賽者,補助公共車資。
十三、車資補助:參賽人以戶籍地為準,屬竹山鎮、鹿谷鄉者不予補助;屬南投縣其餘鄉鎮市者,每名每次補助150元;屬雲、嘉、彰、中、苗等各縣市者,每名每次補助250元;除以上各縣市外其他地區者,每名每次補助350元。
十五、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館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施行。 |